医院伦理委员会

曙光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1999年,2000年十月改组。它是群众性的学术组织,在医院具有伦理学的权威性,随着形势发展和医院发展的要求不断地完善。它的委员包括医院的临床业务骨干、资深教授、社会人士、法律专家、科研和管理人员等。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主要功能是教育、研究和咨询。致力于处理好几个关系:如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关系、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医生与社会的关系、医务工作者的科学道德和科学工作的关系等。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1)医学道德:Ⅰ、临床诊疗道德、预防医学道德、护理道德、医学科研道德、医院管理道德;Ⅱ、自主原则、无害于生命原则、有利原则、最优化原则、知情同意原则;Ⅲ、保密、诚实、隐私等等。(2)生命伦理学:Ⅰ、卫生专业的伦理学问题;Ⅱ、人体试验的伦理学问题;Ⅲ、广泛的社会伦理学问题等等。活动的形式主要有实地考察、参观访问、会议交流、座谈讨论、典型分析、伦理查房、审查监督、案件受理等等。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为医院各项工作带来极大帮助,推动了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也提高了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医院开展的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学伦理活动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内涵,并在全国卫生系统中形成了良好的反响,“伦理查房”获得首届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