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现特招聘以下岗位:
曙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副主任 截止日期:2011/9/26应聘此职位
岗位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证书。
3、具有临床或临床药理、临床药学的实践经验。
4、接受过药物临床试验规范(GCP)与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培训并合格。
5、年龄要求: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组织现场检查。
2、认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的现场检查方案和安排,依法检查并进行评价,按时提交检查报告。
3、在机构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科室成员和检查员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
4、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任务。
应聘须知
1、请应聘者于2011年9月26日17时前到曙光医院院办报名填表。
2、联系人:王唯坚、练慧
3、联系电话:53821650转7918、6062分机
护理人员2名 截止日期:2011/7/3应聘此职位
1.有相关工作经验及执业资格。
2.原则上35岁以下。
3.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肝病研究所1人 截止日期:2011/7/3应聘此职位
1、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原则上40岁以下。
2、中级以上职称优先。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4、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院办、医务处科员各1名 截止日期:2011/7/3应聘此职位
1.卫生管理、公共卫生、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3.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神经内科、血液科、儿科、骨科医生各1名 截止日期:2011/7/3应聘此职位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完成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2、具有较强的临床技能和科研能力,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
3、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和有临床技能特长者优先考虑。
4、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对以上岗位有应聘意向者,请将本人的详细简历、各类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张衡路528号上海市曙光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编:201203)。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岗位及此次招聘的信息来源。 联系电话:20256023